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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听证会开进综治中心,让困境家庭“阴转晴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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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听证会开进综治中心,让困境家庭“阴转晴”!

检察听证会开进综治中心,让困境家庭“阴转晴”!

极目新闻(xīnwén)通讯员 陈若龙 华姣

“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(jīhuì),女儿知道处理结果后,也放下了心理包袱,脸上也有笑容了。”6月9日,在电话回访中(zhōng),张(zhāng)某某笑着对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说道。

原来,2023年(nián)(nián)12月至2024年1月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(yāncǎozhuānmài)许可证情况下,在副食店低价收购畅销香烟,再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。2024年1月21日,被民警现场抓获。

该案移送(yísòng)铁山区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审查起诉后(hòu),承办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审查案卷发现,该涉案香烟均为真品香烟且尚未出售,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积极配合调查(diàochá),具有坦白、初犯、认罪认罚等法定、酌定从轻、减轻处罚情节。被告人张(zhāng)某某无固定工作,独自抚养女儿,为了维持生计,走上犯罪道路。为此,2025年5月7日,铁山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。

2025年5月15日,铁山区检察院把(bǎ)公开听证会“搬”到铁山街道办事处综治(zōngzhì)中心,就张(zhāng)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召开听证会,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(yuán)、听证员、铁山区委政法委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等参加。

听证会上,承办检察官向(xiàng)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诉讼经过、犯罪事实和拟作不起诉(qǐsù)决定(juédìng)的法律依据及理由。参加听证会的三名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对张(zhāng)某某作不起诉处理。同时,铁山区检察院也将该案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移送至相关行政机关,并建议对张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(xíngzhèngchǔfá)。张某某也表示,自愿接受行政处罚,吸取教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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